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本钱赢利率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标准资源税征收办理,依据(2020年第34号)第三条规则,现将我省确认的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本钱赢利率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显着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许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需要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认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本钱赢利率确认为:
二、动力矿藏、金属矿藏、非金属矿藏、水气矿藏、盐的详细资源分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履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本钱赢利率的公告》的方针解读
为贯彻落实,处理特别景象下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额确认问题,(2020年第34号)第三条对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显着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许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景象下应税产品销售额的确认办法和次序进行了清晰,并规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本钱赢利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认。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本钱赢利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山西省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显着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许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需要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认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本钱赢利率确认为:
动力矿藏、金属矿藏、非金属矿藏、水气矿藏、盐的详细资源分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