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根底备考期,是全面整理考点的名贵时期,咱们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根底考点:资源税的税目、税率。
本知识点归于《税法》科目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一节资源税交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的内容。
资源税的交税规模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个税目。
【相关链接】煤矿出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抽采出售煤层气施行增值税先征撤退方针。先征撤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能的研讨和扩大再出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核算增值税“先征”环节时运用13%的税率。
【特别提示】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决议,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煤炭资源税变革,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对交税规模进行了调整:将用于洗选的自采原煤,由按原煤交税调整为按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交税。但非自采的外购已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重复征收资源税。因而,交税人一起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别离核算;未别离核算的,按自采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核算交纳资源税。
1.交税人在挖掘主矿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独自规矩适用税额的,一概依照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2.尽管归于资源税的规模,但未罗列称号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决议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存案。
资源税的应交税额,依照从价定率或许从量定额的方法,施行“级差调理”的准则。
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煤炭选用份额税率;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选用定额税率。
【提示1】2014年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进步至6%,考生留意回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税率。
【提示2】煤炭资源税税率起伏为2%-10%,详细适用税率的确认规矩如下表:
由省级财税部分在此起伏内,依据本地区整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当承受的才能、煤炭资源条件等要素提出主张,报省级人民政府拟定。省级人民政府需将拟定的适用税率在发布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阅